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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爆破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16:43
各爆破作业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5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通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理论专题学习,网络课堂培训,开设专栏专题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要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通过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企业和基层组织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结合我省爆破行业实际,现就如何做好2020年全省爆破行业“安全生产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爆破作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面开展。
各爆破作业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深入动员,要安排理论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使人人知晓“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让广大职工自觉积极参与这次活动。
(三)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爆破作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实施,落实保障要求,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爆破作业单位要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持续对本单位爆炸物品储存库及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实施安全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对安全生产存在的盲区、死角、隐患等进行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按“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要求进行整改。
(五)提升应急能力,筑牢安全防线。
各爆破作业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明确和熟悉相关人员应急职责和应急流程,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应急能力,增强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处理危机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活动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交流与反馈,并于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爆协邮箱:fjbphy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