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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爆破工程指导价(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1:21
各爆破作业单位:
为规范我省爆破工程造价体系,避免低价竞争扰乱市场,促进行业自律,助推爆破行业良性竞争和安全建康发展,协会于2021年11月18日抽调部分爆破企业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福建省爆破工程指导价调研组”。调研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福建省爆破工程指导价(试行)》(以下简称《指导价》)。《指导价》于2023年2月16日在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上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指导价》电子版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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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编制依据、主体框架及价格组成等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指导价》是以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的《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GYD-102-2008)为基准,以我省价格监管部门适时发布的实际价格信息为依据,经测算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必要调整而编制的,可供爆破作业单位编制爆破工程报价时参考。
二、《指导价》包含露天爆破、地下爆破、拆除爆破、水下爆破和特种爆破等五种类型爆破工程的综合单价;上述五种类型之外的爆破工程可参考类似工程。
三、各类型爆破工程的综合单价=直接费合价+间接费合价+税金,其中直接费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间接费合价=管理费+措施费+利润。措施工程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指导价》所列措施费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管理、现场布控球使用、意外伤亡保险、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防护措施等。爆破工程的试爆、网路试验、爆破振动与其他环境影响监测、爆破警戒与人员疏散组织、城区环境保护措施、爆破安全评估和爆破工程监理等费用,均需另行核算。
四、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用均以《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所规定的消耗量和我省价格监管部门适时发布的实际价格信息为依据计算得出;管理费、措施费和利润分别按直接费合价的3%、2%和8%计算得出(允许自行适当调整);税金按直接费合价与间接费合价之和的9%计算得出(允许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适当调整)。
五、《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所规定的消耗量是按照一般的施工环境,常规的机械装备,合理的施工工艺,严格的安全防护和严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为保证爆破工程正常施工进度、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所必须的和基本的材料、人工、机械消耗,不得随意下调。
六、本《指导价》中的材料、人工、机械的市场信息单价仅供参考,使用时应根据有关监管部门适时发布的当地当时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管理费、措施费和利润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调整;税金可根据相关税法、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整。
七、民用爆破器材的运输受工程环境、运输车辆以及有无临时贮存场地等因素影响很大,本《指导价》未作统一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相应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费用。
八、《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施行日期距今已有十来年,本《指导价》编制已适当考虑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变化情况,并作适当调整。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