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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爆破行业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守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1 20:04
福建省爆破行业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守则:
1. 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医学观察,服从管理;
4. 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
5.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6. 服从政府依法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2020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