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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建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13:03
据悉省公安厅拟定于2018年5月30日(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组织开展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工作。为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本协会拟于2018年5月6日至29日,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和公安部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134号)的有关规定,在福州举办福建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次申请和升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2018年4月25日前,经福建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报名申请通过的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提高《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资格等级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本次培训考核。
二、参加培训考核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一份;
2.经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及所在地县(分局)级公安机关背景审查签字盖章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3.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的凭证等的复印件;
4.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培训委托书》(见附件);
5.培训费缴交凭证;
6.提升级别者,报到时还必须提交本人现持有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已备案的业绩等资料;
7.上述提交的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鲜章)。
三、报名和缴费
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和缴费,具体做法:
1.将经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及所在地县(分局)级公安机关背景审查签字盖章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的扫描件发至fjbphyxh@163.com;
2.转账缴费: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将培训费(3800元/人)转(存)入以下账户并保存好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账号:中国银行晋安支行 416973058869
四、培训具体安排
1.报到日期:2018年5月6日上午9:00至12:00,逾期未报到者不予受理;
2.培训时间:2018年5月6日至29日;
3.报到及培训地点:福建省交通厅教育培训基地(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
五、其他
1.参加培训人员(包括福州地区参训人员)一律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培训教材、参考资料等统一购买发放,费用自理;
3.友情提醒:上述两项自理费用须在报到时一次性缴清,请做好充分准备,以免耽误培训;
4.培训工作联系人:楼晓明13645039926
魏 琴18960783408(微信号相同)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培训委托书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增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本公司拟派 等 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贵单位举办的2018年福建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学习。我公司将组织该批学员按时、脱产参加贵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并遵守培训纪律和有关规定。
特此委托!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如下: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