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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17:23  


为进一步贯彻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落实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标准化建设考评,强化行业自律,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肇事,巩固公安厅开展的“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落实《福建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省厅要求协会组织专家在全行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隐患,指导整改,确保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省爆破行业登记在册的爆破作业单位(包括分公司、项目部)全在检查之列,进行重点抽查。一、二、三、四级、驻闽企业各抽查(不少于1家),每组检查总数不少于5家。

二、检查方式

省爆协统一抽调省厅专家库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分组分地区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专家成员实行地区回避、异地检查。可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做好记录,并收集有关文字、照片、录像等资料。

三、检查范围

对企业的管理内业、施工现场、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和运输环节等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

1、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2、人员持证和到位情况;

3、设备配备和完好情况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爆炸物品储存设施的“四防”是否完善有效;

5、爆炸物品的储存、发放、运输、回收等操作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

四、检查时间

分组分地区统一在2018115-25日期间开展并完成检查工作,并在129日前提出书面报告汇总到协会。

五、具体安排:

分组分地区检查的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地区

组长

成员

1

厦门

赵  勇

钱  锋,陈绍安

2

福州(含平潭)

毛  晖

吴传始,林从谋

3

龙岩

朱剑锋

肖绍清,陈榕光

4

泉州

林中原

陈文川,徐炳春

5

宁德

林锋华

刘世宝,陈双溪

6

莆田

李  源

蔡小虎,何文经

7

漳州

李明任

林  春,许福美

8

三明

郭  银

楼晓明,纪东华

9

南平

张小安

李学智,黄家木


    六、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认真按照《福建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计分管理办法(试行)》中所列内容和拟开展的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等进行检查和指导,在检查的同时做好安全咨询服务;

2、请各组长见本通知后,自行联系组内成员(必要时自行决定调整人员)并安排开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并做好必要的签字确认;

3、检查工作于125日前完成,结束后各检查组撰写检查报告,并于29日前提交检查报告和检查记录,将电子版发送至省爆破行业协会邮箱fjbphyxh@163.com

4、本次检查费用原则上由本协会报销,希望各被查单位做好接待并提供交通方便。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