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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厅“两个通知”工作落实情况调研工

发布时间:2017-05-31 08:27  

为进一步贯彻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落实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肇事,策应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省厅分别于3月10日和27日下发了闽公治传发【2017】93号《关于组织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闽公综【2017】8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并要求各爆破作业单位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为了认真贯彻省厅“两个通知”的精神,紧密配合省厅部署,推进和调查各地爆破作业单位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积极整改,结合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受省公安厅委托,省爆破行业协会特组织专家对我省爆破作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研服务工作。
根据《关于组织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活动安排,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应于5月30日前完成,正是在公安机关组织的检查督促开始之前开展本次调研服务工作,以帮助各企业查漏补缺、使“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更好效果。
具体安排如下:
一、以“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为指导思想,以《福建省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为调研指导内容,对内业、施工现场、库房和爆炸物品运输等进行调研和指导,各地爆破协会应积极配合协调,在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支持的前提下,确保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爆破作业单位应对本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并提交给调研组,积极配合调研组的工作,排查隐患,认真整改,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三、以各地爆破协会为依托,进行组织协调并组成调研组,调研组由本地区专家或企业高管组成,调研组对本地区爆破作业单位(包括分公司、项目部)进行调研指导,在抽调人员问题上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各地市调研组长如下:
序号 地区 调研组长
1 厦门 杨朝阳,朱剑锋,陈福昌
2 福州(含平潭) 第一组:陈锡均,王文飞
第二组:楼晓明,韩军,黄以希
第三组:林锋华,徐立钟
3 龙岩 陈键,毛晖
4 泉州 许自栋,施栋梁
5 宁德 张锦光,王锦声
6 莆田 林国珍,付跃升
7 漳州 赵勇,李源
8 三明 刘世宝,钱锋
9 南平 朱国鸿,李学智
四、调研指导期间费用由各地爆破协会及调研组自筹;
五、调研指导工作要求:
1、各调研组要认真按照“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调研记录表”中所列内容进行调研和指导,为各爆破作业单位做好安全咨询服务;
2、调研指导过程中认真填写“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调研记录表”,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调研单位,一份由调研组留存;
3、每个地区调研单位覆盖面原则上不少于50%,具体调研单位由各调研组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4、各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要认真收集文字、图片资料,包括被调研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情况阶段总结、座谈记录、调研过程情况记录等;
5、调研工作于6月15日前完成,结束后各调研组撰写调研报告,并提交各被调研单位的调研记录表、主题教育活动情况阶段总结等,将电子版发送至省爆破行业协会邮箱fjbphyxh@163.com。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1、《关于组织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7】93号
2、“关于印发《福建省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公综【2017】85号
3、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守法规、除隐患、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调研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