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信息 >
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2 09:37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的要求,按福建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省爆协拟组织部分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开展民爆行业“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我省民爆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爆破作业单位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范围为福建省登记在册(包括外地驻闽)的爆破作业单位(包括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的安全管理(内业)、爆破作业现场、民爆器材储存库等。每个受检单位的民爆器材储存库和爆破作业现场至少各检查一个。
三、检查方式
省爆协将抽调部分省厅民爆安全专家库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分组分片交叉开展检查工作。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包括视频资料)、现场检查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收集文字、照片、录像等资料。
四、检查领导小组及分组分区安排情况
省爆协成立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永光;
副组长:章国升,蒲镐智,程鲁星;
成员:杨朝阳,黄卫东,陈 键,李 强,郑庆樟,林中原,林锋华,赵勇,林国珍,张锦光,韩军,朱剑锋,徐贤锋,李永华,许自栋,陈秀琴。
检查组分组分区安排情况如下:
| 
             组别 
             | 
            
             检查地区 
             | 
            
             组长 
             | 
            
             组员 
             | 
            
             分片 
             | 
        
| 
             一组 
             | 
            
             龙岩市 
             | 
            
             杨朝阳 
             | 
            
             洪卫星、蔡小虎 
             | 
            
             | 
        
| 
             二组 
             | 
            
             漳州市 
             | 
            
             程鲁星 
             | 
            
             郑庆樟、陈文川 
             | 
            
             | 
        
| 
             三组 
             | 
            
             厦门市 
             | 
            
             韩  军 
             | 
            
             李学智、林从谋 
             | 
            
             | 
        
| 
             四组 
             | 
            
             南平市 
             | 
            
             赵  勇 
             | 
            
             黄家木、林锋华 
             | 
            
             | 
        
| 
             五组 
             | 
            
             福州市 
             | 
            
             陈  键 
             | 
            
             吴传始、陈  锋 
             | 
            
             台江区、马尾区、长乐区、罗源县、连江县、福清县 
             | 
        
| 
             六组 
             | 
            
             泉州市 
             | 
            
             张锦光 
             | 
            
             张小安、钱  锋 
             | 
            
             | 
        
| 
             七组 
             | 
            
             宁德市 
             | 
            
             林国珍 
             | 
            
             汪镇荣、纪东华 
             | 
            
             | 
        
| 
             八组 
             | 
            
             福州市 
             | 
            
             朱剑锋 
             | 
            
             陈绍安、陈福昌 
             | 
            
             鼓楼区、晋安区、仓山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 
             | 
        
| 
             九组 
             | 
            
             三明市 
             | 
            
             徐贤锋 
             | 
            
             李明任、付跃升 
             | 
            
             | 
        
| 
             十组 
             | 
            
             莆田市、平潭区 
             | 
            
             李  强 
             | 
            
             楼晓明、郭  银 
             | 
        
请各组长负责派车解决本组抽查工作的交通问题,交通、食宿费用凭发票到省爆协报销,各组务必在8月2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五、检查内容
按照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传发<全省民爆物品使用、存储、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8〕109号)的要求,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参考附件1(供参考,可增减项目),重点检查储存库和爆破作业现场。
六、检查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7月1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传发<全省民爆物品使用、存储、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8〕109号)精神,明确主要任务、明确重点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检查表(附件1)逐项检查(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减项目),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表作为自查自纠记录,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检查(8月1日至8月31日)。省爆协将组织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分组分片交叉在2019年8月1日至8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商定)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并在8月31日前各检查组分别提出书面检查报告并报送到省爆协,经汇总整理后上报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三)巩固深化(9月1日至9月30日)。省爆协将督促各单位对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还将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岗位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认真按照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规定和上述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整改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和安全检查整改意见(见附件2),做好资料收集和必要的签字确认;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及时撰写安全检查报告,并于8月31日前提交,将安全检查记录表和安全检查整改意见的扫描版及安全检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省爆协邮箱fjbphyxh@163.com;
(四)本次安全检查费用原则上由省爆协承担,各组长单位负责提供检查用车。希望各受检查单位做好接待并在必要时提供方便;
(五)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爆协汇总后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
附件:
![]()  | 
            福建省爆破行业安全检查记录表 | 
![]()  | 
            福建省爆破行业安全整改记录 |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