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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爆破行业“评先评优暨爆破工匠选拔推荐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18 14:55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闽爆行协(2018)002号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爆破行业“评先评优暨爆破工匠选拔推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区协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爆破行业“评先评优暨爆破工匠选拔推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协会、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动员工作,发动全员积极参与,主要领导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亲自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各地区要尽快成立“地区活动考评小组”,编制地区活动细则、考评标准、理论考核(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方案等,参照本方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评比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向省爆协推荐本地区参与福建省爆破行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选的人选,逾期视为弃权。
相关工作可与省爆协活动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人:章国升 电话:13763807010 邮箱:fjbphyxh@163.com
附件:
《福建省爆破行业“评先评优暨爆破工匠选拔推荐活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
二0一八年二月九日
福建省爆破行业“评先评优暨爆破工匠选拔推荐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我省爆破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技术型人才,提升我省爆破行业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省爆破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相关规定,结合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开展的“中国爆破工匠”选拔培养工作的部署,拟在我省爆破行业开展“评先评优暨爆破工匠选拔推荐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二、奖项设置
本活动由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安排、各设区市爆协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爆破企业全体参与。一般每二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我省爆破行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若干家(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和“优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优秀安全员”、“优秀爆破员”、“优秀保管员”各若干名(控制在总数的5%以内),并从中优选3~5名“中国爆破工匠”推荐人选,报送中爆协参与“中国爆破工匠”选拔培养。
三、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面向省(或地区)爆破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优秀个人重点关注会员单位基层和一线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爆破员和保管员。单位不受资质等级限制,人员不受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等条件限制。
四、“先进单位”参评条件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行业的涉爆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规程。
(二)有合适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范并齐全,重视技术人才和创新,职能分工明确。
(三)依法依规经营,没有不诚信行为:近二年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个人;2018年1月1日至本活动公示期满止,未受到行政处罚。
(四)申报的代表业绩项目(申报的业绩不可在不同的申报单位重复使用)应符合优质、高效、安全、绿色、环保要求,技术指标先进,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
五、“优秀个人”参评条件
爱国奉献,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本单位基层和一线直接从事爆破设计与施工等工作累计5年以上,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高级技术人员还应发表过爆破类论文或获得过相关奖项证书,中级和初级技术人员需提交一篇与当前从事工作相关的技术论文;同时,优秀个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爆破设计技术、施工工艺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或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体现领军作用。能够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善于解决疑难杂症、攻坚克难;热心带教徒弟,热心向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做出较好贡献。能够潜心钻研爆破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做出较好贡献,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对推动企业、行业技术进步、跨越发展做出较好的贡献,具有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六、推荐方式
本次活动的推荐必须坚持从好中选优、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一)个人或单位自荐:个人可向单位自荐(或他人推荐)申请,单位可向当地协会(或地区活动考评小组,或省爆协)自荐申请。
(二)企业推荐:各会员单位均可推荐优秀个人,每个企业一般不超过3人。
(三)地区协会推荐:地区协会等社会团体也可推荐先进单位或优秀个人。
七、评选办法
按照宣传发动、申请推荐、资格预审、理论考核(知识竞赛)及技能比武、专家评审(职业道德、业绩、理论、技能)、公示、审核确认、审核认定、表彰奖励、推荐上报(优中选优)等程序组织开展评选。
(一)宣传发动(截止2018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将“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内层层进行学习宣传,发动鼓励全员积极参与,让活动情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把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做;要全面调动全员努力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要在本单位并带动全行业掀起一股比、学、赶、帮、超的热潮,以实际行动践行“创新驱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申请推荐(截止2018年3月31日)
根据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单位和个人自愿如实认真填写《福建省爆破行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申请表》(附件1)和《福建省爆破行业优秀个人申请表》(附件2)。申请单位要对照参评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审查。
在此基础上,申请单位要开展民主评议等评比活动,做好申请人员的推荐工作,并把本单位的推荐结果(包括申报材料和评比活动记录等)汇总到本辖区(设区市)的爆协或“地区活动考评小组”。
(三)地区评审准备(截止2018年4月30日)
各地爆协(或省爆协)牵头成立由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地区活动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评先评优活动。制定地区理论考核(或知识竞赛)与技能比武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参评条件,对辖区内所汇总的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的人员准备参与由“地区活动考评小组”组织的、分地区开展的理论考核(或知识竞赛)与技能比武。
(四)地区理论考核(或知识竞赛)与技能比武(截止2018年6月30日)
各“地区活动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复审通过人员的理论考核(或知识竞赛)及技能比武活动。活动至少应包括爆破作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测试或竞赛以及依托各自企业爆破工程施工作业场地进行实地爆破作业技能的操作比武(要有全程全要素录像)。
各“地区活动考评小组”按照职业道德、业绩、竞赛、比武四个方面(权重分别为20%:30%:20%:30%),经公平、公正、公开的综合考评,评选出本地区的“**市爆破行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若干个(不超过总数的10%,上报省协会1个)、“**市爆破行业优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若干名(不超过总数的5%,上报省协会3-6名,初、中、高各1-2名)、“**市爆破行业优秀安全员”、“**市爆破行业优秀爆破员”、“**市爆破行业优秀保管员”各若干名(不超过总数的5%,上报省协会3-5名),在本地区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到省爆协作为参与行业评先评优人选。
(五)行业评审(截止2018年7月31日)
由省爆协组织行业专家和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行业评先评优活动的理论考核(或知识竞赛)与技能比武实施方案,开展对各地推荐人选的理论考核(或知识竞赛)及技能比武活动。活动至少应包括爆破作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测试或竞赛以及依托各自企业爆破工程施工作业场地进行实地爆破作业技能的操作比武(也可依据录像)。
按照职业道德、业绩、竞赛、比武四个方面(权重分别为20%:30%:20%:30%)进行综合评审选拔,并经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福建省爆破行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3-5个、“福建省爆破行业优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6-10名(初、中、高各2-3名)、“福建省爆破行业优秀安全员”5-8名、“福建省爆破行业优秀爆破员”10-15名、“福建省爆破行业优秀保管员”3-5名。
(六)公示(截止2018年8月10日)
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在省爆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中公示10天。
(七)审核确认(截止2018年8月31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活动办公室将评审选拔和公示考察情况,书面报请省爆协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核确认。
(八)审核认定(截止2018年9月10日)
省爆协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书面报送省厅治安管理总队审核认定。
(九)表彰奖励(截止2018年9月30日)
省爆协召开会员大会,为在评先评优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以文件形式在全行业通报表彰并报送省厅有关监管部门,在省爆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通报表扬。
(十)推荐上报(截止2018年9月30日)
召开专题理事长办公会议,在选拔出的优秀个人中进行优中选优,再选出3-5名作为向中爆协推荐的“中国爆破工匠”人选。
各地区协会可参照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评选办法。
八、活动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靠技术人才,人才培养和选拔是工作的重点。因此,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进行宣传动员;主要领导要把评先评优活动当作本单位大事来做,通过评先评优活动,在本单位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推动全行业形成崇尚技能、创优争先、创新驱动的氛围。
(二)申请人(或单位)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立即终止其参评工作。
(三)评审(考核)专家要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客观评价,严格把关。认真根据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严格执行评审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大家监督。对于违反评审(考核)纪律的评审(考核)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考核)资格,立即终止其评审(考核)工作。
九、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省爆协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各设区市爆协(或活动考评小组)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各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全员参与。
省爆协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各项工作总协调。
组长:李永光
副组长:章国升、蒲镐智、杨朝阳、黄卫东、陈键、郑庆樟、赵勇、林锋华、许自栋、张锦光、李永华、林国珍、林起革
办公室主任:章国升(兼)
成员:各单位负责人1人、楼晓明、付跃升、李源、徐贤锋、徐成锦、苏斌(主办)
建省爆破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1
福建省爆破行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
单位地址 | 从业范围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情况及安全管理先进事迹介绍(1000字左右),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办公场所、人员构成和职能部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规范性、依法依规等情况)及本单位对爆破行业、地区、省及国家的贡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获奖情况等。 | ||||||
主要业绩(主要包括2016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项目、近五年的发表论著或专利以及获奖情况等) | ||||||
2016年1月1日至今的代表业绩(1项)介绍(突出优质、高效、安全、绿色、环保要求,技术指标先进,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并要求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地区活动考评小组 评审意见 (说明投票情况并简要说明评选理由) | ||||||
行业评审委员会 评审意见 (说明投票情况并简要说明评选理由) | ||||||
省爆协 理事长办公会 审定意见 | ||||||
省厅治安管理总队 认定意见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单位存档一份,各地区爆协(或活动考评小组)留存一份,省爆协(活动评审委员会)留存一份。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附件2
福建省爆破行业优秀个人申请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现单位工作时间(年) | ||||||||
学历 | 联系电话 | 职称 | |||||||
身份 |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中□、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 ||||||||
工作简历 | |||||||||
是否具有工艺专长 | □一技之长: □绝技高招: □技术专长: □其 它: | 是否掌握高超技能 | 技术水平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是否获得专利:□是 □否 专利数量: | ||||||
是否体现领军作用 | □带徒 □培训□其它: 技能、技艺传授范围: □本单位 □本行业□其它: | 是否做出较好贡献 | □全国 □本市 □本行业 □本单位 | ||||||
科研(创新)技术成果、业绩、贡献、获奖情况等 | |||||||||
主要事迹或代表性成果(1000字左右),包括主要事迹或科研、革新、改造成果及为单位、行业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在领域中的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获得过的荣誉称号等。 | |||||||||
单位推荐意见(简要评述政治表现、专业特长及贡献情况等) | |||||||||
地区活动考评小组 评审意见 (说明投票情况并简要说明评选理由) | |||||||||
行业评审委员会 评审意见 (说明投票情况并简要说明评选理由) | |||||||||
省爆协 理事长办公会 审定意见 | |||||||||
省厅治安管理总队 认定意见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单位存档一份,各地区爆协(或活动考评小组)留存一份,省爆协活动评审委员会留存一份;
2、请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