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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9 09:36
各爆破作业单位:
根据爆破作业单位的需求及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相关规定,协会定于12月1日至5日举办一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为了确保本次培训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取证拟参加培训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2019.12.1-5日。
培训地点:福建省交通厅教育培训基地(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
三、考核形式:
按照公安部规定2019年1月1日开始,培训期间采取人证识别进行签到考勤,即学员签到须满足三员继续教育20学时(3天),技术员继续教育40学时(5天),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请假旷课导致学时无法满足系统条件的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学员报到与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各单位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名单请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fjbphyxh@163.com。
五、其它: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联系人:魏琴 18960783408/黄毅虹 1360088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