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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福州地区“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建设应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21:06
福州地区(驻榕)各爆破作业单位(项目部):
为强化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实现对民爆物品从进入爆破作业现场到领用、装药、联网、警戒、起爆、爆后安全检查、盲炮处理、退库等爆破作业活动实施全程视频监控,防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私藏、截留、使用非法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省厅传发了《全省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8〕252号)和《关于全省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厅的通知要求,市局有关监管部门对福州地区爆破作业现场“可视化”监管建设工作作出了如下阶段性部署: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9年2月至5月前),依托全省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会同系统研发单位组织开展系统操作应用培训,加强系统建设应用的宣传引导,形成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的理念,统一认识。
二、试点运行阶段(2019年5月至10月前),会同系统研发单位对露天、隧洞爆破作业及偏远、网络信号不良地区进行试点运行,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
三、逐步推广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前),指导、督促爆破作业单位逐步自行购置符合配置要求的视频监控采集设备和系统建设,会同系统研发单位做好系统联通、对接工作。
四、全面推行阶段(2020年10月后),对在榕的爆破作业项目全面实现现场“可视化”监管。
根据省厅通知精神:本次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完全按照运作市场化、设备通用化的总体要求进行,坚决杜绝指定供应厂家、指定设备产品等。在此,市局再次明确以下事项:
1.系统建设所需的视频采集设备均属于通用设备,在满足建设方案公布的技术参数指标(参见闽公治传发〔2018〕252号)的前提下,各爆破作业单位有权自行购买,公安机关没有指定任何供应厂家及其设备产品;
2.信息平台的网络通讯服务(如流量卡)只要满足VPN安全网络通道技术要求,各爆破作业单位有权自主选择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产品,公安机关没有指定网络通信服务运营商;
3.爆破作业单位也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按照方案要求自行建设汇聚平台并与民爆系统升级版对接。
希望各爆破作业单位要立即行动,不要迟疑,不要等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安排专人负责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应用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提出预算、落实资金、采购设备、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资金落实、人员落实。
省爆协福州工作部将在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协助和协调工作。在购买通信服务和设备采购方面,将接受企业委托,协助进行集体采购联系洽谈,尽量减少企业负担;在平台建设方面,将接受有关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委托,协调研发单位做好技术咨询、系统接入、后期保障等服务工作;在相关的培训工作方面,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省爆协福州工作部专项协调人:陈晶铃15880018418
福建省爆破行业协会福州工作部
二0一九年二月十五日